一、主要職責
組織審計國務院相關部門、省級政府管理和其他單位受國務院及其部門委托管理的社會保障基金、社會捐贈資金以及其他有關基金、資金的財務收支。
二、內設處室
一處、二處、三處、四處、五處。
三、聯(lián)系電話
010-50993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