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春辦積極開展審計案例征集活動
【發(fā)布時間:2016年04月21日】
【來源:審計署長春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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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提升審計人員單兵作戰(zhàn)的突破能力,提高審計人員特別是年輕干部的審計能力,營造勤于思考、善于總結、創(chuàng)新提效的良好氛圍,近日,審計署駐長春特派員辦事處開展了審計案例征集活動,在總結以往年度同類活動經驗的基礎上,聚焦該辦各審計領域已形成的成熟思路和方法,并以創(chuàng)新的編寫方式和匯總方法增強案例的規(guī)范性、實用性、可讀性和可操作性。

貼近審計實踐,突出審計案例的示范和引導作用。要求案例編寫人員聚焦該辦歷年開展的審計項目,重點反映審計人員已摸索出的成熟審計思路、可以推廣的審計方法、已形成的突出審計成果,尤其是歷年來查處的涉案人員級別高、涉案金額巨大、具有行業(yè)領域特色、性質惡劣并造成社會轟動效應的典型案件,將其提升形成審計案例,突出總結該辦各審計領域的突出成果和先進方法,以最大限度的發(fā)揮優(yōu)秀審計成果的示范和引導作用。

明確案例結構,增強審計案例的規(guī)范性和可讀性。要求編寫的案例應當具備真實性、實用性和可讀性,案例應當邏輯清晰、突出重點、語言平實、通俗易懂,盡量避免生澀的專業(yè)術語,確保一般審計人員均能讀懂看懂。要重點介紹違法違規(guī)問題查處的背景及來龍去脈,反映查處過程中的審計思路、技術方法和典型經驗。案例結構內容應主要包括案例背景、突破思路分析、取證過程、違規(guī)事實表述及審計結論、署名等五部分,司法部門已經結案的還要闡述查處結果和社會影響,以規(guī)范統(tǒng)一的結構格式增強案例的規(guī)范性和可讀性。

側重提煉總結,提升審計案例的實用性和可操作性。針對初步征集到的案例,該辦要求法規(guī)處及計算機處對同類案例從問題定性分析、取證方式方法、計算機語句編寫、法律法規(guī)適用等角度進行提煉總結,以形成通用的審計技術與方法供審計人員參考,切實提升審計案例的實用性和可操作性。(郭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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