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署哈爾濱辦采取四項措施貫徹落實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會議精神
【發(fā)布時間:2013年04月03日】
【來源:審計署哈爾濱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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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國審計機關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視頻會議召開后,審計署駐哈爾濱特派員辦事處及時組織干部職工學習貫徹會議精神,緊密結合工作實際,積極落實會議提出的各項部署,提出了加強和改進黨風廉政建設的四項具體措施,深入扎實地推進反腐倡廉工作。

    領導干部以身作則,發(fā)揮模范帶頭作用。要求辦、處兩級領導干部要全面貫徹署黨組指示,自覺遵守各項廉政紀律規(guī)定,不折不扣地執(zhí)行審計紀律“八不準”要求,帶頭依法審計,帶頭艱苦樸素,帶頭廉潔自律,管好自己,管好身邊的人,時刻以“要求別人做到的事自己首先做到”來把握自己,繃緊廉政紀律這根弦,警鐘長鳴,努力作黨風廉政建設的表率。

    扎實開展廉政教育,提高審計干部的廉政勤政意識。一是圍繞審計人員核心價值觀建設,開展政治品質和道德品行教育,時時事事走“人間正道”。通過召開黨支部專題民主生活會、選樹先進典型人物以及編輯廉政專題宣傳欄等系列活動,教育審計人員樹立正確的權力觀和利益觀,做到忠誠于黨、忠誠于人民、忠誠于審計事業(yè),不斷提高拒腐防變的意識和能力。二是圍繞中央關于改進作風的八項規(guī)定,開展以“為民、務實、清廉”為主要內容的崗位廉政教育。教育審計人員進一步落實“實、高、新、嚴、細、廉”要求,求真務實,奮發(fā)向上。在審計實踐中積極踐行“責任、忠誠、清廉、依法、獨立、奉獻”的審計人員核心價值觀,使其內化為全體審計人員的一種品質,忠誠信守自己所負的責任和使命,根植于心,外化于行。

    進一步完善制度建設,健全源頭防腐制度體系。一是繼續(xù)堅持簽訂年度廉政責任書、發(fā)送廉政短信、審前提醒教育、審中監(jiān)督檢查、審后完善廉政檔案的做法,確保廉政建設覆蓋審計全過程,無遺漏,無死角。二是在積極加強廉政風險防控制度建設的同時,有效探索將廉政風險防控融入審計項目管理流程的方式和途徑,實現(xiàn)廉政風險防控與審計業(yè)務工作互相促進、協(xié)調發(fā)展。三是加強對風險崗位人員的監(jiān)督,重點關注選拔任用干部、機關財務、基本建設、資產管理和政府采購等風險崗位人員遵守廉政規(guī)定情況,及時化解廉政風險。

    加強監(jiān)督檢查,強化權力監(jiān)督制約。一是不斷健全完善公示報告、教育提醒、監(jiān)督管理和責任追究的干部廉政監(jiān)督體系,強化權力監(jiān)督制約,堵塞監(jiān)管漏洞,保證廉政紀律實施到位。二是加大對重點審計項目廉政監(jiān)督檢查力度,改進方式方法,規(guī)范程序和內容,督促審計組和審計人員依法履行審計監(jiān)督職責,文明審計,廉潔從審。

    目前,該辦正采取辦內網(wǎng)站宣傳、提交學習材料和組織支部學習等多種方式,認真學習劉家義審計長對審計機關黨風廉政建設提出的新要求和駐署紀檢組長陳薔的工作報告,抓好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的宣傳教育,積極構建“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廉政風險防控體系,用鐵的紀律打造一支“招之即來,來之能戰(zhàn),戰(zhàn)之必勝”的審計鐵軍,讓黨風廉政建設成為推動審計工作不斷發(fā)展的強有力的保障。(劉曉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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