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署長春辦成立案件突破和機制研究專家組 切實提升審計業(yè)務工作水平
【發(fā)布時間:2012年08月22日】
【來源:審計署長春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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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進一步履行好審計監(jiān)督職責,切實提高審計人員的業(yè)務突破能力和分析研究能力,給予審計現(xiàn)場更大的支持,近日,審計署駐長春特派辦針對當前審計業(yè)務骨干人員偏少,重大違法違紀案件突破能力和機制體制綜合分析能力偏弱的實際情況,通過認真研究和集體選舉,成立了“大案要案線索突破”和“機制體制研究”兩個專家組,并制定了工作規(guī)程對專家組的工作加以規(guī)范。
    
    一、投票推薦,選拔成員。該辦整合辦內(nèi)資源,在綜合考慮審計人員業(yè)務方向和專業(yè)能力的基礎上,在全辦范圍內(nèi)對“大案要案線索突破”和“機制體制研究”兩個專家組成員人選進行無記名投票推薦,并結合投票推薦結果和個人能力特長,以“具有較強分析研究和重大問題突破能力、擔任過5個以上大中型審計項目組長或主審”為標準,按照“辦領導不參加,以處級干部為主,適當吸收年輕干部參加”的原則,分別選用6名審計人員作為“大案要案線索突破”和“機制體制研究”兩個專家組成員。
    
    二、建立機制,明確流程。兩個專家組分別實行組長負責制,由組長負責統(tǒng)籌安排專家組的各項工作。專家組成員只提供咨詢意見,不行使決策職能。專家組的日常聯(lián)系工作具體由辦公室負責,審計組有需要時,可向辦公室提出口頭或書面申請,辦公室商專家組組長并根據(jù)各專家的實際情況確定提供咨詢時間和方式。
    
    三、細化措施,注重實效。規(guī)程明確了專家組開展工作的三種方式,以保證專家組能切實發(fā)揮作用。一是對業(yè)務問題隨時開展咨詢。各審計項目實施中,凡涉及到重大政策跟蹤、重大違法違規(guī)問題和經(jīng)濟犯罪案件查處、重大風險隱患揭露以及體制機制分析等情況,審計組和審計人員覺得有必要時,可隨時向兩個專家組提出申請,請求幫助。專家組組長應結合審計組請求事項安排相關成員提供幫助,專家組成員應有依有據(jù)、及時負責地提供相關政策法規(guī)指導、業(yè)務咨詢或決策建議。二是對重大事項開展專題研究。對于特別重大或情況復雜的問題,專家組可組織召開成員會議,并結合實際情況,集思廣益,集體進行分析、研究,提出解決方案。三是遇到復雜情況趕赴審計現(xiàn)場開展工作。必要時,專家組可派出成員赴各審計項目現(xiàn)場,在審計一線具體了解相關情況,并結合實際情況進行綜合分析,為大案要案突破和體制機制研究提供審計思路和方法。(包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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