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署成都辦以公務員法執(zhí)行情況檢查為契機進一步規(guī)范公務員管理
【發(fā)布時間:2011年07月07日】
【來源:審計署成都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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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按照《審計署人事教育司關于開展公務員法執(zhí)行情況檢查的通知》要求,審計署成都特派辦認真組織開展了公務員法執(zhí)行情況的自查工作,總結公務員管理工作中的有效做法和成功經驗,查找存在的突出問題,進一步規(guī)范公務員管理工作。

    ——辦黨組高度重視公務員管理工作。收到《通知》后,該辦黨組立即研究部署自查工作,明確由人事教育處牽頭,其他處室積極配合,認真開展自查。黨組書記、特派員丁仁立同志要求以這次公務員法執(zhí)行情況自查為契機,深入查找問題,系統(tǒng)總結經驗,進一步推進全辦公務員管理工作的法制化、規(guī)范化。

    ——認真學習深刻領會文件精神。該辦開展了檢查動員,要求各處室按照《通知》規(guī)定,組織一次公務員法的學習活動,深入領會相關文件精神,并對全辦執(zhí)行公務員法情況提出意見和建議。人事教育處組織學習了《通知》、公務員法和相關配套法規(guī),明確了自查的目標任務、要求和和實施步驟,并將相關檢查任務分解落實到個人。同時,對照《通知》規(guī)定的檢查內容,對2006年以來的公務員招錄、登記、競爭上崗、考核、獎勵、培訓、管理等相關資料進行了全面收集整理,并對歷年人事教育工作計劃、總結和干部隊伍建設相關文件進行了清理,為搞好自查打下堅實基礎。

    ——逐項認真對照檢查。以公務員法和相關配套法規(guī)為標準,他們對《通知》所列檢查內容逐一進行檢查。檢查中,關注相關重點環(huán)節(jié)是否得到不折不扣的執(zhí)行,認真分析出現偏差的原因,并對好的做法和經驗進行深入總結,做到了檢查內容不遺漏,檢查結論有依據。從自查情況看,公務員法頒布以后,該辦按照審計署的統(tǒng)一部署,及時組織開展了廣泛宣傳和培訓學習活動,為全面實施公務員法打下了良好基礎。從2006年到2010年,全辦在審計署和國家公務員局的統(tǒng)一組織下,通過公開考試共招錄公務員19名。在公務員招錄過程中,該辦嚴格按照有關規(guī)定加強報考人員的資格審查,精心組織面試,認真開展考察,確保了招錄過程客觀、公平、公正、透明,招錄公務員質量也有了明顯提升。同時,該辦依法進行公務員登記和上報備案,健全以競爭上崗為重要方式的干部選拔任用機制,完善公務員考核獎勵制度和加強公務員廉政管理。通過自查,也發(fā)現了一些問題,如學習宣傳公務員法仍不夠深入,對公務員隊伍的激勵機制還不健全等。

    ——對檢查發(fā)現的問題積極整改。對檢查中發(fā)現的問題,該辦組織相關部門進行了分析研究,深入查找原因,提出整改措施,落實整改責任。另外,針對全辦公務員管理的實際情況,提出了加強公務員制度建設和公務員管理的意見建議。如,針對學習宣傳公務員法不夠深入的問題,該辦將進一步加強學習宣傳,采取多種方式定期開展公務員法及相關配套法規(guī)、管理制度的學習宣傳活動,提高公務員的服務意識、依法履職意識,增強對公務員這個職業(yè)的認同感、歸屬感和榮譽感。針對激勵機制還不夠健全的問題,該辦提出建立健全公務員工資正常增長機制等建議。(楊遠富  張華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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