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署長春辦制定審計項目審理工作試行辦法
國家審計準則今年起全面施行。與原有審計準則相比,國家審計準則無論在體系結構還是規(guī)范內(nèi)容方面都有較大變化,對審理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為抓好國家審計準則的貫徹落實,進一步規(guī)范審理行為,日前,審計署駐長春特派辦制定了審計項目審理工作試行辦法。
該辦法結合特派辦工作實際,對審計項目的審理內(nèi)容、審理程序以及審理責任等都作出了明確的規(guī)定,為審理工作的順利開展提供了制度保障。一是依據(jù)審計法、審計法實施條例和國家審計準則明確了審理的內(nèi)容、審理機構的工作職責和審理機構承擔的責任;二是結合本單位的實際情況細化了審理工作運行流程,對審理受理時間要求、提請召開審理會議流程、審計結果類業(yè)務文書修改流程等做出了詳細的規(guī)定,并制定了審理意見書、審理受理單、審理會議記錄、重要修改情況說明等審計文本參考格式;三是審理結果與審計項目考核掛鉤,明確了審理意見書的相關內(nèi)容和審計結果類文書的修改情況作為對審計項目考核的依據(jù)。( 金華)
該辦法結合特派辦工作實際,對審計項目的審理內(nèi)容、審理程序以及審理責任等都作出了明確的規(guī)定,為審理工作的順利開展提供了制度保障。一是依據(jù)審計法、審計法實施條例和國家審計準則明確了審理的內(nèi)容、審理機構的工作職責和審理機構承擔的責任;二是結合本單位的實際情況細化了審理工作運行流程,對審理受理時間要求、提請召開審理會議流程、審計結果類業(yè)務文書修改流程等做出了詳細的規(guī)定,并制定了審理意見書、審理受理單、審理會議記錄、重要修改情況說明等審計文本參考格式;三是審理結果與審計項目考核掛鉤,明確了審理意見書的相關內(nèi)容和審計結果類文書的修改情況作為對審計項目考核的依據(jù)。( 金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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