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諸城:建立項目化管理長效機制 力促審計工作提速增效
為進一步加強和規(guī)范審計工作管理,激發(fā)審計機關創(chuàng)先爭優(yōu)熱情,今年以來,山東省諸城市審計局建立項目化管理長效機制,以項目帶動、靠項目創(chuàng)新、用項目落實,引導“選題”、“做題”、“破題”,著力解決實際問題,有效提升審計工作績效水平。
一是建立項目化管理機制。圍繞“工作項目化、項目責任化”的要求,成立項目化管理領導小組,將項目化管理理念、方法貫穿到日常各項工作中,用立項的方式對工作進行重點管理,細化分解,每項工作都列出具體“時間表”和“線路圖”,明確目標任務、工作標準、分管領導、責任小組、工作方案、完成時限、考核辦法,打造項目化管理平臺,確保各項工作有人管、有人干、爭一流。
二是實行“倒逼”督查機制。圍繞既定的工作目標,實行全過程目標倒逼管理,以目標任務為起點,細化任務進度表,實行“倒計時”管理,嚴格推行工作限時制,采取“周調度、月講評、季檢查、年考核”的管理方法,確保了每月、每周的進度和任務,避免了走過場、搞形式。
三是健全考評激勵機制。為切實加強對項目的組織指導和考核評價,從完善領導機制、強化目標管理、健全考核激勵機制等配套制度入手,狠抓責任落實,先后出臺了全員目標責任制量化考評辦法、項目化管理考核辦法、項目化管理責任分解辦法等制度化考評方案,實現(xiàn)了對項目化管理的分值化評價。同時把考核結果與評先樹優(yōu)結合起來,定期督查工作完成情況,對落實不到位、工作滯后的,堅決追究其責任,保證了工作執(zhí)行力。(宋波 郭夕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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