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省援疆資金跟蹤審計全面啟動
【發(fā)布時間:2011年06月29日】
【來源:遼寧省審計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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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貫徹落實審計署在烏魯木齊召開的19省市援疆資金審計會議精神,遼寧省審計廳迅速行動,對援疆資金實施跟蹤審計。為做好本次跟蹤審計工作,該廳與新疆塔城地區(qū)審計局及相關部門負責人,就援助資金審計對接工作進行了座談,并共同商定以下事宜:

    一是遼寧省審計廳與塔城地區(qū)審計局堅持援建項目雙向監(jiān)管,全面審計與重點審計相結合;將聯(lián)合下發(fā)援助資金審計工作意見,確定審計組織方式,分別成立領導小組和辦公室。

    二是成立項目聯(lián)合審計組,對援建項目進行跟蹤及聯(lián)合審計,審計組成員由雙方共同組成,審計組長(或主審)由塔城地區(qū)審計機關審計人員擔任,或由遼寧省審計機關審計人員擔任;日常審計工作由塔城地區(qū)審計機關負責。

    三是加強對審計干部的培訓,可采取以審代培、專項培訓、掛職培訓等多種形式,審計培訓也作為援建項目之一;塔城地區(qū)審計機關提出初步培訓需求意見,作出五年計劃。

    四是加強審計配合和信息溝通,遼寧省審計廳、塔城地區(qū)審計局與遼寧省援疆指揮部要加強協(xié)調(diào)溝通,密切配合,并按要求報送相關文件和資料以及審計工作開展情況。項目審計報告由塔城審計機關負責,上報審計署的綜合審計報告由遼寧省審計廳負責,審計公告按審計署援疆資金審計要求辦理。

    本次跟蹤審計重點對援疆政策措施落實、規(guī)劃與執(zhí)行、資金籌集與使用管理、工程建設與質量管理、投資控制和內(nèi)控制度等情況進行跟蹤審計,以確保資金安全和使用績效;在審計組織分工上,授援地審計機關審計與聯(lián)合審計組直接審計相結合,以促進審計資源整合;在審計力量配備上,授援地審計機關缺少的工程造價審計力量與遼寧省審計機關為補充相結合,以提高審計效率。

    日前,遼寧省審計廳與塔城地區(qū)審計局已對2010年裕民縣第一中學學生宿舍等7個竣工項目進行了竣工決算審前調(diào)查,對2010年未完工及2011年塔城市第六中學改擴建項目等21個在建項目進行了跟蹤審計調(diào)查。(李世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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