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慈溪審計局“三公機制”強化審計公信力
近年來,浙江省慈溪市審計局逐步建立和完善項目公開、結果公告、廉情公示三項機制,切實維護審計的嚴肅性和權威性,全面提升審計公信力,取得了顯著成效。
審計項目公開。一是通過審計網站、黨政信息網和有關媒體“問計于民”,向全社會公開征集審計項目,邀請公眾參與年度審計項目的確定,切實提高審計工作的公開透明度,廣納賢言、集中民智、反映民意,落實“審計維民,審計為民”的宗旨。二是年度計劃項目全部實行審前公示,以網絡和被審計單位現場張貼等形式公布審計組長、聯(lián)系方式、監(jiān)督電話等內容,歡迎社會各界提供審計線索或意見、建議,接受人民群眾監(jiān)督,全面實施“陽光審計”。
審計結果公告。該市早在2005年就率先在寧波市試行審計結果公告制,當年對占年度項目計劃數30%的審計結果進行公告,并逐年提高審計結果公告比例。2007年以來每年按照“以公開為原則,以不公開為例外”的原則,通過《慈溪日報》等新聞媒體、審計網頁或人大、政府等部門組織的會議等多種途徑,實行審計結果的全面公開。截至目前已累計公開審計公告104份,促進了被審計單位有效整改,促使領導干部轉變了執(zhí)政理念和作風,增強了審計工作的威望和社會信任感。
干部廉情公示。局領導干部實行廉情公示制,有效提高了領導干部的廉潔自律意識,促進了廉潔務實高效的審計干部隊伍建設。公示內容包括本人及家庭基本情況,還包括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名下的房產、私家車擁有情況及出國(境)求學(定居)、經商辦企業(yè)等情況,執(zhí)行廉潔自律各項規(guī)定的情況,遵守廉潔從政準則的情況,本人認為需要報告和說明的情況,共28項。公示每年組織一次,在本單位政務公開欄進行公布,接受公眾監(jiān)督,并對公示內容的真實性進行測評,測評不滿意票達三分之一以上,經核查屬實的,按有關規(guī)定予以追究。目前,該局實現連續(xù)15年無違紀違規(guī)定情況發(fā)生,確保了審計公信力和權威性。(胡立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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