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大悟投資跟蹤審計實行重大變更告知制
【發(fā)布時間:2009年11月11日】
【來源:湖北省大悟縣審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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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當前,政府投資建設項目普遍存在工程變更多,工程造價控制難度大,審計時不合理變更已成既定事實無法糾正等問題。為切實控制政府投資建設項目工程造價,防范建設項目中的不合理變更和隨意變更,湖北省大悟縣審計局依據(jù)《孝感市國家建設項目全程跟蹤審計實施辦法》和《大悟縣國家建設項目審計監(jiān)督實施辦法》,制定了投資跟蹤審計重大變更告知制度。在政府投資建設項目中,對影響工程造價較大的變更,要求建設單位將工程變更以書面形式向?qū)徲嫴块T告知,內(nèi)容包括變更提出方、變更內(nèi)容、變更原因、對項目造價影響。審計部門在審查變更的合理與合規(guī)性后,認為變更合理、合規(guī)的,即給予同意變更的意見,否則,給予不同意變更的意見。該制度的實施,有效防止了政府投資建設項目中的隨意變更,不合理變更的情況。審計由事后審查工程變更的合理性與合規(guī)性,變?yōu)槭虑皡⑴c、監(jiān)督工程變更,實現(xiàn)了投資審計監(jiān)督關口的前移。強化了政府投資項目中間過程造價控制,有效控制了建設成本,提高了政府投資建設資金使用效益。(顏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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