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崇陽縣委書記對經濟責任審計提出五點要求
【發(fā)布時間:2009年06月24日】
【來源:湖北省崇陽縣審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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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湖北省崇陽縣委書記程群林同志在縣審計局調研時強調指出:“經濟責任審計責任重大,審計機關要站在對黨、對人民、對審計對象個人負責的高度,搞好經濟責任審計工作,不能走過場”。
    同時,他對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提出了五點要求:一是突出重點、結合實際、科學計劃、統(tǒng)籌安排,穩(wěn)步推進經濟責任審計工作,使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經?;?、制度化,逐步做到“逢離必審、先審后離”。二是任中審計與離任審計相結合,逐步提高任中審計的比例,前移監(jiān)督關口,避免“馬后炮”。三是總結經驗,改進方法,查深查透。審計評價要慎之又慎、字斟句酌,對存在的問題要大膽揭露,對查出的問題要跟蹤督辦,整改到位,防止屢查屢犯,樹立審計權威。四是在審計對象上向村級拓展。通過明查暗訪,找群眾座談、與群眾“零距離”接觸,了解民生,反饋情報,消除群體性事件。五是加強與紀檢、組織等部門的配合,形成合力,逐步建立數據庫,實現資源共享。進一步加大案件的查處力度,充分發(fā)揮經濟責任審計工作在促進領導干部廉潔自律、構建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和服務干部選拔任用等方面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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