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南省文山壯族苗族自治州委組織部、州紀委、州委編辦,州監(jiān)察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國資委、審計局7部門聯(lián)合印發(fā)《文山州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全覆蓋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及《分類管理辦法》《任前告知辦法》《年度報告辦法》《離任交接辦法》相關配套制度,穩(wěn)步推進文山州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全覆蓋工作。
《實施意見》及其配套制度由一個總體實施意見、四個具體辦法構成?!秾嵤┮庖姟窂慕洕熑螌徲嬋采w的意義、總體要求、基本原則、工作重點、組織保障五個方面進行了闡述,對如何推進全州經濟責任審計全覆蓋提出了具體實施意見,提出要堅持黨政同責、同責同審,統(tǒng)籌安排審計計劃和規(guī)劃,要求實行分類管理、突出審計重點、創(chuàng)新審計方式,著重建立分類管理、任前告知、年度報告、離任交接制度,逐步實現有重點、有步驟、有深度、有成效的全覆蓋。
配套制度中的《分類管理辦法》主要是根據經濟管理權限及其所在單位的工作性質、經濟活動規(guī)模、掌握財政資金量大小等因素對經濟責任審計對象進行分類,依照不同崗位風險高低等標準確定不同的審計頻次和方式。《任前告知辦法》主要是通過事前告知領導干部任期內應當履行的經濟責任事項的做法,促使領導干部從任職之初就注意守法、守紀、守規(guī)、盡責?!赌甓葓蟾孓k法》主要是為實現有效的事中監(jiān)督,要求領導干部應當及時、認真、完整地報告年度經濟責任履行情況,實現常態(tài)化管理,《離任交接辦法》主要是從明責認責的角度,規(guī)定領導干部在離任時應按照一定程序進行交接。
《實施意見》及其配套制度的出臺,以制度創(chuàng)新為突破口,通過一系列制度的實施,全方位、全過程、全覆蓋地強化領導干部履行經濟責任的意識,規(guī)范其行為,進一步扎緊制度籠子,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助力實現黨的十九大提出的“堅定不移全面從嚴治黨,奪取反腐斗爭壓倒性勝利”根本目標。(黃凱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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