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2日,國務院印發(fā)《關于取消和調整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等事項的決定》,進一步“簡政放權”。
簡政放權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先手棋”和轉變政府職能的“當頭炮”。本屆政府開門“第一件大事”、今年國務院第一次常務會議,其主題都是“簡政放權”。一年多來,國務院取消下放的行政審批等事項已逾500項,而本屆政府成立之初的承諾是,任期內至少要取消、下放現(xiàn)有1700多項行政審批事項的三分之一,即567項。
5年的任務在2年內就有望落實完成,改革的決心之堅定、力度之強勁,顯而易見。不僅是力度和速度前所未有,改革的含金量也越來越高。本輪簡政放權要求中央各部委和各級地方政府建立權力清單制度,鎖定了改革和管理的底數(shù),放權對象既包括下一級政府,也包括社會、市場,改革的視角更加全面。及時修改法律法規(guī),確保簡政放權與相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相銜接,并對已出臺的政策措施落實情況開展全面督查,改革的布局更為周密。
簡政放權,精簡的是束縛著市場主體的“無形枷鎖”和錯裝在政府身上的“有形之手”,放活的則是企業(yè)的活力、發(fā)展的動力和全社會的創(chuàng)造力。僅以注冊資本登記制度改革實施以來的帶動效應為例,3月至7月,全國新登記注冊市場主體553.19萬戶,同比增長18.57%,注冊資本(金)9.05萬億元,增幅達58.61%。
提高簡政放權的“含金量”,確保改革“蹄疾而步穩(wěn)”,考驗著各級政府的執(zhí)政智慧和改革決心。不少地方在推行兩份清單:一份“權力清單”針對政府自身,一份“負面清單”則面向企業(yè)投資者。放管并重,意味著既要積極主動地放掉該放的權,又要認真負責地管好該管的事,以更有效的“管”促進更積極的“放”,使政府職能轉變的成效充分顯現(xiàn)。(記者 張 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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